| 湖南方言分区述评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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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xonl.com 2007-2-5 8:16:17 |
1.1.3 第二种是日本学者@①伸久先生的分区。《分布》据以分区的材料也来自《报告》。方法是:根据“古全浊声母的变化”绘出方言图来进行分区。《分区》把湖南方言分为四种“型”,定名为“江西型湘方言”,“北方型湘方言”,“老湘型湘方言”和“新湘型湘方言”。国内学者一般是把“江西型湘方言”看成赣方言或赣客方言,把“北方型湘方言”看作西南官话。《分布》的分区是比较典型的单一特征法。《背景》认为:“这个方法虽然简便,但是按这个标准作成的分区图也不能反映湖南方言的实际。”《分区》将湘西的永绥(花垣)、乾城(吉首)、保靖、永顺、古丈、泸溪、辰溪、沅陵等地划归“老湘型方言”,对此,《背景》指出,“@①伸久将古全浊声母只要今平音读浊音的也包括在内,湘语的范围自然要扩展到上述永绥等县。事实上永绥等县的语言特征与西南官话的特征大部分相似,反以这‘半条’特征将其划入湘语南片是不妥当的。”《背景》的批评无疑是正确的。单一特征判断法的优点缺点都很明显。优点是分区结果清晰正确,缺点是往往以偏概全。在方言区的交错地带和过渡区域,在方言面貌因长时期的交融渗透而变得模糊不清的地方,这种方法的可行性尤其差。 1.1.4 第三种是湖南师院中文系的分区。一九五六年至一九六零年,湖南师院中文系承担了湖南全省的方言普查工作,当时共调查了八十七个县市,后由彭秀模、曾少达等同志根据调查材料写成《湖南省方言普查总结报告》。《总结》中对湖南方言作了分区工作。方法是:根据分区者对湖南方言的一般印象,“先把几个较大的土语群最明显的特点归纳出来,然后把特点大部分相近的土语群合并为一个方言。”方言区的范围基本上定下来后,就把可以肯定的先肯定下来,碰到甲乙两可的交界处方言就“根据反映方言特点的地图来分析研究。分析它们哪些特点和甲区相同,哪些特点和乙区一致,最后根据它们与哪一区特点较多相同的特点划归哪区。”在这种情况下还要注意该方言“必须具备的主要特点。”而不是“不分主次,单凭机械多数”来确定其方言区属。结果把湖南方言分成三个区。第一区“基本上是湘语”,第二区“基本上属于西南官话”,第三区“大致接近江西话”。《总结》的分区在具体运用中有一个明显的缺陷,即:由于方言在地理分布上是渐变的,甲近乙,乙近丙,丙近丁,而甲与丁却可以相去甚远。这样,在把几个看起来相近的土语群进行单向归并时,就有可能把本来差别甚大、应分属两区的方言给归并到一个方言区中去。如《总结》第一区中有泸溪、辰溪等方言点,就其总体特征看,应与第二区的怀化、吉首、沅陵等要更接近一些,而与长沙、湘潭等地的方言相差甚大。只因为“辰(辰溪)溆(溆浦)土语群”接近“衡(衡阳)邵(邵阳)土语群”,而“衡邵土语群”又接近“湘(湘乡)涟(涟源)土语群”,“湘涟土语群”与长沙、湘潭等地的话又更要接近一些,这样单向归并,结果就把本来不属同一区的方言给并为一区了。《总结》分区时在使用材料上也有欠妥之处。湖南的蓝山、嘉禾、宜章、桂阳、郴县、新田、江华、江永等地除了共同使用一种各地小有区别的西南官话(与桂林话很接近)外,各地内部还使用着一些差别很大,而且方言特征很奇特的“土话”。《总结》在分区时,单把蓝山、嘉禾两地的土话拿出来分区,从而把它们从湘南双语区独立出来并合并到第三区中去,成为第三区孤悬于第二区中的方言岛,这显然是不符合分区原则的,也不符合方言的实际情况。 1.1.5 第四种是鲍厚星和颜森的分区。《分区》使用的方法虽然比较单一,但分区的标准却颇为灵活多变。《分区》把湖南方言一共分为六个区。第一区是“湘语”,分区的依据是古全浊声母的变化。第二区是“赣语区”,分区标准有三项:一条是古全浊声母今读塞音,塞擦音时一般为送气清音,一条是梗摄字多有文白异读,另外还列了一些词汇。第三区是“客家话区”,《分区》没有明确“赣语”和“客家话”的区别界限,语音上好象是“影母字今开口呼读零声母”这一条,另外还有词汇条目的区别。第四区是“江淮官话区”,分区标准主要是“古全浊声母字今读塞音、塞擦音时为清音平声送气、仄声不送气”,另外就是“古入声全浊声母字今全部或部分归阳去(去声不分阴阳时就归去声)”,其他还列了“他的”和“喝茶”两个词组。这一区中有《背景》列为西南官话标准点的常德,还包括湖北省的鹤峰、松滋、公安、石首等地,所以统称为“江淮官话常(常德)鹤(鹤峰)片。”第五区是“西南官话区”,这一区没有给出分区标准,内部分片时也未明确分片依据。第六区是“乡话”。“乡话”主要分布在“沅陵西南部以及溆浦、辰溪、泸溪、古丈、永顺、大庸市等地与沅陵交界的地区。”大约有四十万人说这种话。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责任编辑:刘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