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次湖南经济普查启动 调查第二三产业规模 |
|---|
|
|
|
http://www.hxonl.com 08-05-14 08:44:20 湖南日报 【繁体浏览
】
|
|
国务院今天召开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于来山以及有关部门、各市州、县市区政府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省政府发出《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省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好第二次全省经济普查工作。 《通知》说,全面调查了解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省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订全省中长期发展规划,有着重要的意义。 《通知》确定此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 《通知》说,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湖南省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切实落实普查经费,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通知》要求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挂牌保护”等借口拒绝阻挠普查员入户进行普查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普查数据。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责任编辑:吕晋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