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湘文化精神特质要素的基本构成

http://www.hxonl.com 08-04-14 15:35:59 爱港中文网 繁体浏览

    每一个社会群体的文化与其他社会群体的文化相比都具有不同的特征,其差异表现五花八门、方方面面,而其中最根本的、起决定作用的就是文化精神的特性或差异性;不同的社会群体(或民族)有着不同的文化,也有着不同的文化精神。文化精神作为一个社会群体的精神取向和行为观念的总和,其构成无疑是一个多层次多侧面的复合体,其内涵是复杂的有时甚至是矛盾的。那么,湖湘文化其独特的、固有的,区别于其他地域文化的精神特质要素究竟包涵有哪些因素?我们认为,如果用历史的眼光,从发展的过程来着眼,那么大致而言,湖湘文化精神的基本要素结构可从民族文化、学术思想及社会阶级(阶层)分野三个层面进行考察,每个层面又各分为两个并列生成发展的子系统。

    1.从民族文化层面考察湖湘文化精神特质的构成要素

    自古以来,湖南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区域,今日湖南境内仍然居住着土家族、苗族、瑶族、侗族、回族、壮族、维吾尔族等50多个少数民族。因而湖湘文化不仅是一种地域文化,从某种意义上也可说是一种民族文化。湖湘文化既然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由生活在湖南这块土地上的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积累、积淀而形成,它也就必然是和中华传统文化一样是多元融合发展的结果。从民族文化这一层面来对湖湘文化精神特质作追根溯源的考察,我们可以看到湖湘文化精神特质发展的两条线索。 

    第一条线索是导源于远古湖湘大地的“三苗”、“荆楚”文化系统。这是湖湘大地古老的原住民和在各个历史时期先后迁徙到湖南的各少数民族所共同创造和积淀形成的文化系统。比如尧舜时代的三苗文化。今日学者一般认为三苗是九黎后裔在其首领蚩尤败亡之后南迁到湖南境内的。三苗在洞庭湖平原,在武陵山区长期活动,他们对湖南早期的开发发展无疑作出了重要贡献,湖南湘西北的苗族古歌中有很多内容叙述了其祖先三苗在“洞庭彭蠡”之间水乡斗鳄鱼、开水田的史迹,后来他们又来到环境险恶的武陵山区开辟新的生活,三苗人民战天斗地的战斗精神,对后世湖湘文化精神要素构成的影响不可忽视。到了殷周之际三苗又发展成为“蛮”或“荆蛮”,西周春秋之际,随着楚人进据湖南,他们大都“仍保持着自己的民族特色和独立性”,成为后来苗族的先民“武溪蛮”或“武陵蛮”,但也有少部分“同南下的楚人融合,成为楚民族的组成部分”。这些融入楚民族中的三苗遗民,其文化对楚人当有着一定的影响,如楚人的信巫鬼重淫祀、尚武精神与这部分三苗遗民应有一定关联。如屈原《九歌》中祭战神蚩尤的有关篇章就受到了蚩尤遗民的影响。

    直到唐宋以前,湖湘还被视为蛮荒之地,部分地区还根本没被纳入中原王朝的直接统治,当然也就没有受到汉民族主流文化的深度熏染,因而才有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蔡煜、章惇开梅山和安化、新化的建县,以及清代雍正年间对湖南边地少数民族地区的改土归流。这些事实说明这一民族文化系统在某种意义上说从远古直至宋代甚至更晚,仍是湖湘境内某些地域的一种“主流文化”,还展现出强烈的生命力,而它的精神感染力则一直影响到现代。

    由于少数民族历史上长时期与汉民族及中原王朝相对而言处于生存空间、政治话语和文化话语弱势地位而被边缘化,使得这一民族子系统文化具有顽强求生、敢于冒险、叛逆主流、独立不羁和草野蛮横的精神特质,是湖湘文化强悍、坚韧、耐艰苦、不怕死的士风民习,“独立不羁、自我意识强烈、不肯调和、不肯轻易服人的精神内核”的重要来源之一。历史上湖湘民族构成的多变性和复杂性,决定了从一开始,湖湘文化就是多元并存共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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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雪马
作    者:lius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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